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查获一批未获“CCC”认证的进口燃气灶具,共计26台。依据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要求,这批燃气灶具因未能提供相关认证证明文件,故不得在国内销售、使用,现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置。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查获一批未获“CCC”认证的进口燃气灶具,共计26台。依据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要求,这批燃气灶具因未能提供相关认证证明文件,故不得在国内销售、使用,现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置。
据介绍,北京某公司申报进口一批燃气灶具,海关关员在现场查验时发现其中26台燃气灶无“CCC”标识,且无法出具“CCC”认证。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家用燃气器具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自2020年10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同时,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能源效率标识样式、规格以及标注规定,印制和使用能源效率标识。海关在对进口燃气灶具查验时,对无“CCC”认证、铭牌信息、能效标识、中文警告标识及使用说明书等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设备,将依法实施处置。
海关工作人员提示,市民在选择进口燃气灶时,一要查看商品外包装及随附单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例如国家标准代号GB16410、“CCC”认证标识、商品铭牌信息是否全面等;二要查看商品是否有能效标识。